該劇基于真實事件改編,聚焦辛辛那提藝術博物館館長丹尼斯·巴里因展出攝影師羅伯特·梅普爾索普的爭議性藝術展覽而引發(fā)的法律訴訟。縣治安官以捍衛(wèi)道德為名對巴里提起公訴,大陪審團裁定展覽中七幅作品可能構成淫穢:包括裸體兒童、男子將拳頭插入他人肛門及手指觸碰陰莖的畫面,其余作品亦包含明確裸露與性暗示內(nèi)容。審判過程中,明顯帶有偏見的法官多次做出輕蔑裁決,法庭內(nèi)外形成激烈的文化價值觀沖突。持續(xù)兩年的司法程序不僅導致巴里婚姻破裂、妻子與其離婚,其子女更在學校遭受霸凌和肢體攻擊。最終巴里被判無罪,該案成為美國藝術自由與道德審查界限討論的重要司法判例。